问题 | 无知的袭警罪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无知之罪行,主要是指行为者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或者因无意识所导致的行为,从而引发对正在履行职责的警察施加攻击或阻挠其行动的场面。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类似此种行为有可能被视为侵犯公务罪,这是因为在我国刑事法律框架下,并没有针对“袭警罪”设立专章进行管辖,而仅仅是将此类行为纳入侵犯公务罪这一范围之内。当行为者采取暴力、恐吓等手法扰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有可能会触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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