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交警队以危险驾驶罪起诉流程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明文规定,倘若交通警察部门认定某人为涉嫌飙车酿衅之嫌犯,并且已有明确罪行及证据链条形成,使得该人依法应受刑事追究,那么,交通警察部门(职责由人民检察官代理)在此基础之上应做出控告处理,同时遵循审判管辖的规范条款,提交至人民法庭提起公诉。
此外,交通警察部门还需将案件相关的卷宗资料与证据移交至人民法院。若犯罪嫌疑人对其罪行供认不讳,交通警察部门(人民检察官)则应对主刑、附加刑以及是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量刑建议,并随同案卷资料一起移交给人民法院。因此,交通警察部门在起诉涉及危险驾驶罪的案件时,其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调查取证、做出控告决定、提交公诉、移送案卷资料与证据、提出量刑建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4: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