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能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之明文规定,倘若犯有危险驾驶罪的具体情况与该条款中所列举的任一情形相符,则无需追究其刑事责任;反之,若已有相关部门对犯罪者进行了追究,亦应依法撤销案件。
另外,若危险驾驶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极其轻微且有限,以至于无法被认定为犯罪,或是由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亡等原因,亦需及时撤销案件。因此,在特定条件下,危险驾驶罪的确存在着得以撤案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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