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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罪判三年半能减刑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第六十九条明文规定,对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能够严格遵纪守规、积极参与教育改造并有明显悔过自新表现的,或者表现出立功行为的,依照相关程序可以予以适当减刑。
其中,对于具备以下重大立功行为之一者,应当予以特别减刑:
(1)成功阻止了他人进行重大犯罪活动;
(2)提供了有关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的真实有效举报;
(3)独立完成了发明创造或具有重大技术创新成果;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勇于救助他人生命安全;
(5)在抵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过程中,表现出色;
(6)为国家和社会做出了其他重大贡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七十八条
【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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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9: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