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是目的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夺罪并非是目的犯这一刑事犯罪类型。所谓目的犯,即是指犯罪行为主体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具备某种特定目的,且此种目的被纳入了犯罪构成要件之中。
然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所明确规定的内容来看,抢夺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实施抢夺公私财产的行为,以及达到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进行抢夺等情节,但是该条款并没有明确指出抢夺行为背后的具体目的。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抢夺罪的成立并不以特定目的作为必备条件,故而不属于目的犯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抢劫罪】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