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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罪批捕后如何处理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如若人民检察院发下了对某起盗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不予起诉的决定,那么该决定书应依法送达到相关的公安机关。倘若公安机关对此决定持有异议,他们有权申请复议;若其意见未获采纳,还可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复核请求。这就意味着,在盗窃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之后,若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公安机关仍保留着申请复议或者复核的权利,以此来保证法律的公正执行以及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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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5: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