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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刑事拘留的人员的债权人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所明确的教义,倘若涉及到遭到刑事拘留人员之债权人责任权利遭受侵害的话题,那么他们便可诉诸于人民法院,请求实施财产保全。在此过程中,法院有权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裁决对于相关财产实施保全措施,或者要求涉案人员履行特定义务或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即便债权人并未主动提出申请,但若法院认为确有必要,亦可自行裁定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在收到债权人的申请之后,如遇紧急情况,法院须在四十八小时之内做出裁定;一旦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应立即启动执行程序。因此,被刑事拘留人员的债权人可以依据上述法律条款,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从而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免受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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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9:5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