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中如何认定教唆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教唆罪,乃指蓄意诱导他人实施犯罪行为之人。在我国现行刑法制度下,对于教唆罪的定性评价,主要依据为行为人是否实际进行了诱使、挑衅他人去犯罪的行为,且被诱导的对象必须已经产生了犯罪的主观意图或者已经施行了犯罪行为。在实施教唆的过程中,犯罪分子可以采取口头表述、书写文稿或其他任何形式。而教唆罪的刑事责任则需根据被教唆者所犯罪行的性质以及情节轻重来予以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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