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一般会拘留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对符合法定情形之违法嫌疑人的拘留期限通常为3天,但如遇特殊状况也可根据事实需要酌情予以延长,最多延长至4个工作日。
而在另一方面,在处理那些跨越区域实施犯罪行为、频繁作案以及组成团伙协同行动等情节严重的案件时,拘留期限亦可以依法延长至30天。 值得注意的是,在拘留期间内,公安机关将依法展开全面侦查工作; 若发现嫌疑人并不符合拘留条件,他们将会立即被释放并解除羁押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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