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证书是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证书并非逮捕令。
刑事拘留系指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面对经授权处理并已立案的案件,在进行调查过程中,面临法定的紧急状况时,针对那些现行罪行或者重大犯罪嫌疑者所实施的临时性的、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与此相对的,逮捕则需经过检察院的批准或者法院的裁定后,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从而连续且长期地限制罪嫌人员、被告人士的人身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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