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公安局怎么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即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私自将原本属于他人托付保管之财物或他人遗失物品、埋藏之物擅自占为己有,且涉案金额数量巨大,甚至拒不归还或交还该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在决定是否对某起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时,通常需要先接收到受害者的报案信息或者是通过自身的侦查手段发现了确凿的犯罪事实。若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公安机关将会依法展开立案侦查工作:
首先,必须存在明确的涉嫌犯罪之人; 其次,侵占行为所涉及到的财物价值需达到当地政府所设定的“较大”标准; 最后,犯罪事实必须清晰明了,并且有充足的证据予以证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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