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如何认定既遂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敲诈勒索罪之既遂情况的判断上,主要关注的往往是犯罪分子是否已如愿取得了他人的财产。在这类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会采取各种威胁、恐吓等手段,以达到强迫他人交出财产的目的。若被害者因受到这些威胁和恐吓而产生恐惧感,进而被迫交出财产,那么犯罪分子便已经实现了其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这便是我们所说的敲诈勒索罪的既遂状态。
然而,如果被害者虽然也交出了财产,但并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出于其他的情感因素(例如同情、怜悯等等),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被视为敲诈勒索罪的未遂形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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