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怎样能撤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非法拘禁罪的案件中,若出现如下特定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检察院将可能决定撤销该案件:其行为情节轻微且并未产生重大危害,也不被视为犯罪的情况;所触犯之罪行已经超过法定的追诉期限度的;经过国家特赦令而免除了应受的刑罚处罚的;
依据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行为,但并无受害人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已死亡的;以及根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无需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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