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拐卖儿童罪有结果加重犯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拐卖儿童犯罪中存在着加重行为。
其中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对于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涉及到拐卖妇女、儿童人数超过三名的案件; 3.在拐卖过程中实施了强奸被害人的行为; 4.采用诱骗、强迫手段逼迫被拐卖的妇女从事色情活动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从事色情活动的行为; 5.出于贩卖之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或麻醉手段绑架妇女、儿童的行为; 6.以贩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等恶劣行径。这些都是拐卖儿童罪的加重处罚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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