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重复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对于已被采取强制措施且尚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中的涉案人员,是允许其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每次申请都会得到批准,而应视案件的具体情况与相关法律规定而定。一般而言,若在原有的取保候审期限内未出现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且提供了更加可靠的保证人或增加了保证金的数额,那么,依据司法实践中的惯例,负责该案审理的司法机关将有可能重新考虑对该涉案人员予以取保候审。但请注意,这并非一种必然的结果,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仍需根据案件的实际进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判断和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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