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在非法拘禁罪中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非法拘禁罪的确立标准方面,涉及到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实施的非法拘禁行为,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均应当予以立案侦查:
首先,是非法拘禁行为持续时间超出24个小时; 其次,该行为发生次数累计达到三次及以上,或者单次非法拘禁人数达到了三人及以上; 再者,非法拘禁他人时还伴有捆绑、殴打、侮辱等人身侵害的行为; 最后,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导致受害人身心严重受伤,如残疾、死亡或患上精神疾病。 此外,如果是为了追讨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并且满足上述任一条件的话,也应当被视为非法拘禁罪进行立案调查。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工作人员若有责任认识到受害人为无辜之人却仍实施非法拘禁的话,同样应当被视为非法拘禁罪进行立案调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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