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高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怎么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侵占罪的法律规定下的立案准则如下:
首先是关于“非法占有”行为,其形式表现为将他人所交付给自身保管之财物、遗失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已有,且数额较大者,经被告方拒绝归还原主的情况。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侵占数额在2万元人民币以下但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之间时,被判定为“数额较大”的起始范围,而当侵占数额逾越20万元人民币时,则被视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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