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是刑事拘留吗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在处置现行罪犯或具有重大嫌疑的人员时,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有权依法采取临时性羁押措施:
(1)行为人正在实施犯罪计划或行动过程中,或违法行为在完成之后立即被揭露并察觉; (2)受侵害人或现场目击者直接指控其涉嫌犯罪; (3)在其居所或周围环境中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证据; (4)犯罪行为发生后,行为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之中; (5)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6)行为人拒绝透露真实姓名、居住地址等个人信息,身份无法确定; (7)存在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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