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盗窃罪性质分几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盗窃罪的行为分类,我们可以将其归纳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针对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施这类情况,若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同时构成了盗窃罪与破坏电力设备罪,那么应当选择其中较重的罪名进行惩处; 其次,对于那些为了练习驾驶技术、娱乐消遣等目的而多次擅自启动机动车,且在过程中导致车辆遗失的行为,应当按照盗窃罪来进行定罪量刑; 再者,对于使用投毒、爆炸手段进行捕捞鱼类的犯罪性质问题,如果这些行为的动机仅仅是为了盗窃,并且通过这种方式毒杀或炸死了大量的鱼类,然后将其秘密带走,但并没有引发其他严重的后果,那么此类行为应当被认定为盗窃罪; 此外,对于盗伐林木的犯罪性质,如果行为人并非盗伐正在生长中的林木,而是盗窃已经采伐下来的木材,或者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里种植的少量树木且涉案金额较大的话,那么就应该被判定为盗窃罪; 最后,对于盗窃墓葬,窃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也应当按照盗窃罪论处; 另外,对于窃取支票骗兑现金或者骗购物品的犯罪性质,同样应当按照盗窃罪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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