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无力偿还算诈骗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能按时偿还信用卡款项通常并非信用卡诈欺行为,然而,行为人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可能被视为构成了信用卡诈欺罪行:
1.持有并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使用虚假身份证明获取的信用卡进行消费和交易; 2.在明知该信用卡已过期、作废等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该卡进行交易; 3.未经授权擅自盗用他人的信用卡信息进行消费和交易活动; 4.恶意透支,即在信用卡额度内过度消费,且在银行多次催收后仍未按期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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