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怎么知道严重不严重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开设赌场罪中的情节严重之认定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是其抽头渔利额累计已经达到了人民币三万元以上; 其次,是其赌资额累积已超过了人民币三十万元; 再者,是指在建立赌博网站之后,通过向他人提供组织赌博的服务,从而获得的违法所得金额已经达到了人民币三万元以上; 此外,还包括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并因此获取的违法所得金额也在人民币三万元以上; 最后,还有其他各种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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