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关于刑满后的公积金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犯罪者被判处监禁徒刑,那么他/她所拥有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养老保险金将会得到妥善保留,这是不容置疑的。
除非经过法律程序明确判定这些资金将被没收,否则在未经提取或使用的情况下,个人的住房公积金将始终保存在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作为其合法财产受到保护。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