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主观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犯人身自由罪(即“非法拘禁罪”)于主观认知层面则表现为蓄意行为,其犯罪目的在于剥夺他人的人身自由权。
关于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首先,非法拘禁行为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 其次,存在三次或以上的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或者一次性非法拘禁人数达到三人及以上; 再次,非法拘禁他人过程中,实施了捆绑、殴打、侮辱等人身伤害性行为; 而后,非法拘禁行为导致受害者身体受伤残疾、死亡、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 最后,如果为获取非法债权或履行其他非法义务,而采取非法手段控制、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且符合上述任一条件,均应予以立案调查。 此外,司法工作人员在明知受害人为无辜之人的情况下,仍实施非法拘禁行为,也将被视为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之一。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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