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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方激怒对方动手,这是什么行为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言语挑衅导致对方产生打架斗殴行为的,通常情况下应由肇事者即直接实施暴力侵害行为的个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冲突双方均已实施互殴行为,则需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打架”又称“斗殴”,系指在同一情境中相向而立的多方或对立两方,当矛盾激化到难以调和的顶点时,所表现出的具有暴力倾向且以对他人身体构成伤害为目的的主观意图行为。无论该行为发生之原因与目的如何,皆属不明智且不文明之举,情节严重者有可能触犯法律规定,因此,在应对此类打架事件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及策略。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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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4: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