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对人贩子的处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涉及到拐卖妇孺、儿童团伙活动中的首犯及主要参与者,如果他们施展诱导欺骗或强迫手段来令被拐卖的妇女沦为性工作者,或是将这些妇女转手卖予他人,强迫她们从事色情业的话;若有为了经济利益而出卖这些妇女和儿童、采用暴力、恐吓甚至麻醉等手法来控制妇女儿童以达到贩卖目的者;以及那些意图在于获取经济利益,而策划利用偷窃、绑架手段绑架婴幼儿的犯罪行为,上述罪犯都将面临着长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监禁,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的法律责任。
2、假如犯罪情节极其恶劣,这类罪犯将被判处死刑,同时剥夺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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