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侵占的立案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恶意侵占涉嫌侵占罪,其立案标准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的,则构成侵占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 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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