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得到对方谅解可以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刑事案件能否予以撤诉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依据具体情节进行全面深入的剖析。
首先,在刑事侦查阶段,如果发现某起犯罪事件并不应由特定犯罪嫌疑人来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应该立即对该案件予以撤销处理。 其次,倘若确凿证据表明犯罪事实已经确实发生,且相关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那么在法律层面上便不存在任何可以撤诉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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