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罪执行和解协议后还处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拒执罪乃是一种涉刑事范畴之罪行,一旦进入立案程序,则必定面临审判裁决。
如若能在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之前尽早偿还欠款并获得受害者的谅解,便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予以从宽处理乃至免除处罚。 倘若在满足缓刑条件的前提下,在案发前即已偿还债务,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处缓刑。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拒执罪一经批准逮捕,通常都会面临刑事审判,其全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意为对于已生效且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具备履行能力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却故意拒绝履行,情节严重者将构成此罪。 拒不执行裁判罪的特殊主体包括以下几类人群: 被执行人为公民的,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规定的曾有作为或不作为义务的自然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这些人员为了维护自身所在单位的利益而故意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从而导致严重后果,同样也构成本罪的主体。 此外,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妨碍执行和拒不执行行为的人亦在此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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