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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湖北省侵占罪的标准是怎样的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湖北地区,对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
若行为人所侵占的资产价值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元,那么被害人即可依其涉侵占罪行的嫌疑人身份,向当地的法院提出正式诉讼请求,经由该院严格审查并认定情况属实之后,即有权决定受理此案进行立案。
但如果侵权涉及的总金额未达到上述起点,那么被害方可诉请肇事者退还其不当占有之财产收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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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1: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