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了刑事追诉期就没有刑责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追诉期"即是于法律规定下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之意。
若犯罪分子的违法行径已超出法定追诉时限范围,则将不得再施以刑事处罚。 然而,此结果并非表示相关人员已获判无罪,而仅仅意味着公诉机关不再对该案展开进一步追究。 如若本案已正式立案,即使过了追诉期亦将持续追究其刑事责任。 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倘若犯罪嫌疑人在追究过程中不幸身故,刑事责任亦将不予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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