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一方死亡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未婚同居者身故后的相关事宜时,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和判断。
首先,若在未婚同居阶段,其中一位伴侣不幸离世,那么,在有遗嘱存在的前提下,应依照遗嘱所规定的内容去传承其财产; 如若并无遗嘱,则会按照法定程序以进行遗产分配和处置。 其次,对于那些并未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办理注册结婚手续而只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侣。若其中一方在同居期间出现生命终止的状况,另一半是无法直接以合法配偶的身份要求享受继承权利的。这主要是因为,未婚同居并不具备“合法夫妻的正式头衔”。 此外,针对那些早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便已开始同居的男女而言。虽然法律在实际上对他们的事实婚姻予以了承认。但是,遗产继承过程中,生还的那一方却无法像被逝世一方的配偶那样拥有优先继承人的地位。 然而,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通过书面遗嘱的方式明确表示将个人财产的全部或者部分遗赠给另一方,那么,生还的一方则完全有权获得这份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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