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赌钱犯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赌博活动在我国是非法和违法的。
其犯罪性质在于,参赌人员在主观上存有牟取暴利的意图,而其客观行为则表现为招揽众人进行赌博、开设赌馆或者将赌博作为自身经济来源的主要方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都被视为“聚众赌博”: 首先,组织3名以上人员参与赌博且抽头盈利累积达到5000元以上; 其次,在组织3人以上人员赌博的过程中,赌资总额累积达到了5万元以上; 再者,组织3人以上人员参与赌博,并且参与人数累积超过了20人次; 最后,组织中国公民10人以上前往国外进行赌博,并通过此种方式获取佣金以及从中介费用等。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虽多次参与赌博,但每次输赢金额均不高,且其主要目的只是为了娱乐消遣,并非依赖赌博作为生计来源或经济支柱的个人,我们并不能将此类行为认定为赌博犯罪。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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