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机被监听警方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每位民众的通信自由与通信秘密均受其法律层面的严格保障。
除非出于维护国家安全或追查重大刑事犯罪活动的必要性,以及仅凭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通过合法程序执行的防护措施为条件之下,针对通讯实施必要的检查除外,其余任何组织或个人皆不得以任何名义侵扰或是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及通信秘密。 此外,为配合案件侦破之需,经依法取得相关许可后,公安机关方可对公民的通话内容适度地予以监管。 然而,若公安机关擅自对公民的手机通话展开监控,无疑已经构成了侵犯隐私权的不当行为。 实际上,仅有国家安全机构以及电信运营商方有权限制用户手机使用的具体情形。 普通公众显然无法企及此权限,否则将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当事人可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执法部门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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