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破坏他人财务的多少钱可以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个人出于恶意或消极目的,故意损害他人财产,致使公共和私人财产损失达到了"五千元以上"的量级;或者连续三次以上摧毁公私财物;又或是纠合三人及以上,公然聚众破坏公私财物;更甚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之情形,按照相关法规,应当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追究其责任。
针对故意捣毁公私财物,若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那么需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依法缴纳相应罚金;而当数额惊人,或出现的情节恶劣时,便会被判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根据现行法例,如果某人故意毁灭属于他人的财产,并且被毁坏的财物大约价值在"五千元以上",就可以正式提起刑事诉讼。 相较之下,那些故意捣毁公私财物但实际数量不大且情节较轻的情况,通常仅涉及到普通违反法律的问题。 在此情况下,应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理: 对于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违法行为,将给予五天至十天不等的拘留惩罚,同时也可能被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视违法程度的轻重,还可酌情处以十天至十五天的拘留以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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