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介绍卖淫非法所得可以收缴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嫌进行如卖淫、嫖娼等等相关活动的行为,需要予以全部非法所得的财富收缴,以及相应额度的罚款。
然而,在涉及到组织卖淫这个更为严重的犯罪时,并非必然需要将此犯罪者的所有资产予以没收,具体情况将会依据法庭的最终裁决而定。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所明确规定,凡是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从事卖淫行径的人,必将面临拘留和罚款的严厉惩罚。 因此,我们要提醒大家,如果有小姐不幸被捕,她的个人财产并不一定会全部或部分被没收,这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审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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