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3000元可以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在法治社会中触犯了侵犯所有权罪,具体表现形式即为私自将代为替人保管或借用的财产非法据为已有,并且拒绝对还给原主,这种行为将被视为侵犯所有权案件,根据规定,这一类案件的立案门槛设定为1万元人民币;
然而,在某些特定地区,如对犯罪行为情节较为轻微的区域,其立案标准可能放宽至5千元人民币。 借助于职务上所拥有的特殊地位而擅自侵占公司财产,如果所涉金额达到了3000元人民币以上,则被认为处于一般的违反治安法规的程度,刑事处罚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不必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但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仍需对其擅自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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