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非要去法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非只限赴往法院接受处理。一般而言,解除羁押状态并设定一定期限的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抑或是人民法院三方共同做出决定的。为了确保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享有充分的法律保障,他们有权向上述任何一家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然而,倘若案件进入到审判阶段,尤其是当被告已经处于取保候审状态下时,法院便会在一定程度上介入其中,负责对被告人的行为进行监管和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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