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殴打他人情节较轻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可认定为暴力侵犯他人行为情节较轻微:
1.由于亲属、邻居或工作伙伴之间的争执引发的暴力事件,双方都对冲突行为有责任; 2.发生在校园内的学生间的互相斗殴,且造成的人身伤害程度相对轻微; 3.施暴者的暴力行径是因为受害者事先存在不当行为所导致; 4.人身伤害的程度较为轻微; 5.其他具有轻微程度的情节。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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