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赔偿超过多少算敲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构成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罪的犯罪数额标准加以了明确。
具体来说,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方能构成本罪。 所谓“数额较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超过二千元但不足五千元人民币作为定罪基准线。 2.相较于前述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罪的罪状构成为: 犯罪数额须在三万元到十万元之间。 若犯罪数额在此区间范围内,即可认定为构成本罪。 3.“数额特别巨大”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犯罪数额至少需达到三十万元人民币。 凡涉及此种情形的,皆应以法律规定视为构成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罪。 在主观层面上,敲诈勒索罪通常表现为主观故意,且必须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向他人索取财务的意愿。 若行为人无主观上的犯罪意图,或是其索取财务的动机并未违反法律规定,例如债权人为了追讨多年未清偿的债务而使用具有一定恐吓性质的话语,催促债务人尽快予以还款等情况,都不能视作敲诈勒索罪。 就客观构成而言,本罪主要体现为行为人采取威胁、要挟等手段,使受害者交出财物,且必须达到特定数量或多次实施此类行为。 其中,威胁,即以恶意信息告知受害者,促使其被迫处分其财产。 关于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价值,即在二千元及五千元以上、三万元及十万元以上以及三十万元及五十万元以上的部分,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分别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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