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想象竞合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想象竞合,又称想象的数罪、观念的竞合、一行为数法,是指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情况。这是犯罪形态中的一种,与其他犯罪形态有显著区别。
想象竞合与单纯的一罪的区别在于,它实际危害了数百个社会关系,触犯了数千个罪名。而与实际的数罪的区别在于,它只有一个行为,缺乏构成数罪的全部和完备的要件。 想象竞合犯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须出于一个犯罪行为。这是想象竞合犯区别于惯犯、牵连犯等犯罪的基本特征。指次数上表现为一次的实行行为及既遂行为。 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即一个行为在形式上或外观上同时符合刑法规定的数个犯罪构成。各具独立之可罚性。但故数个结果作用在同一个对象上,仍为单纯一罪,而非想象竞合犯。 对于想象竞合犯的处罚,一般采用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即依照行为触犯的数个罪名中法定刑较重的犯罪定罪处刑,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以上是对“想象竞合”的简要解释。在实际操作中,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和法律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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