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罪认罚具结书签几次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认罪认罚具结书签一次。依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只签署一次,检察院会依据认罪认罚具结书提出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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