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哪些审判人员应从重、加重处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加重处分:
(一)犯错误两次以上,且受纪律处分未满三年; (二)拒不交待,或者阻挠他人检举、揭发、交待,或者抗拒组织查处; (三)打击报复检举揭发人; (四)拒不退出非法所得; (五)推卸、转嫁责任,或者包庇同案人; (六)篡改、伪造、损毁证据; (七)明知错误,仍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
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三条
对违反审判纪律的审判人员,应当根据其错误事实、错误性质、主观过错、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分别情况作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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