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民警可成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主体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法律规定,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包括各级党委、政府中主管查禁犯罪活动的部门中的工作人员,公、检、法机关及其他有查禁犯罪职责的机关的工作人员等。 而看守所的民警正好是属于查禁犯罪活动的部门中的工作人员,符合本罪的主体要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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