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互相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实施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民法典自愿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主观上串通、损人利己,客观上实施了一定行为来达到目的。从而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当然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1 3:5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