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注意“显著轻微”与“犯罪情节轻微”两者的不同。前者法律不认为是犯罪,后者则已经构成了犯罪。 比如,在故意伤害罪案件中,一般需要对被害人进行伤情鉴定,如果被害人被鉴定为轻微伤,那么就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而如果最终鉴定为轻伤,那么就构成了犯罪,但此时如果存在主观恶性小、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积极赔偿损失,同时犯罪的后果确实不严重等情况,则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检察院可以酌定不起诉,即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案件,具有较大的不起诉可能性,可以积极争取不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则不认为是犯罪,应依法一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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