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恐吓要弄死我判多少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恐吓他人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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