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是不是有两个追诉时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开设赌场罪是不是有两个追诉时效 在刑事案件中,对于开设赌场罪仅设定了唯一的追诉期限。 该期限是由相关犯罪所应承担的法定最高刑法来决定的。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开设赌场罪的量刑幅度通常包括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需缴纳罚金; 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将面临五年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仍需缴纳罚金。 一般而言,当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时,其追诉期限为五年; 而当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时,其追诉期限则为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开设赌场罪的从犯应怎么认定 在我国刑法中,开设赌场罪的从犯通常是指在开设赌场这样的重大刑事案件中,其所处的地位仅次于主谋者或是起到协助、配合、支持主谋者行事效果的角色,譬如负责赌场警戒、收费收款等职务的工作人员。 从犯是相对于主犯而言的,系同一犯罪行为中的协同作案人员,属于共犯的一种类型。 在此定义中所说的从犯,简单来说就是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到了次要或是辅助性作用的被告人。 从犯的一个常见职能是为主犯的犯罪行动提供有利环境和条件,其中可能包括提出有利于犯罪进行的建设性建议、提供必要的工具设备以支持犯罪行为、扫除妨碍犯罪行为的障碍等; 其次,从犯还可以作为主谋者的助手,参与到具体的犯罪活动中,执行相对较大的犯罪行为,或者在其他普通的共同犯罪案件中,扮演类似的角色,实施程度相对较轻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开设赌场罪加诈骗罪怎么判 在我国严厉的法律体系中,开设赌场罪以及诈骗罪无疑是两大需要严肃对待和打击的犯罪类型。就开设赌场罪而言,通常情况下将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还会受到罚金之责;而当行为严重到足以构成犯罪的时候,最低刑期也将会超过五年,最高可达十年,同样需要负担罚金。然而,诈骗罪之量刑则主要依据所涉及的诈骗数额进行判定。当数额达到特定标准时,不仅罪犯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且还要被单独处以罚款或者同时接受罚金以及其他整治手段;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刑期便可能上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相应的罚款力度也会随之升级;至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涉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可能会被迫承担起十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此外还有罚款或没收全部财产这种最严苛的处罚措施等待他们去应对。值得注意的是,若是同一罪犯涉嫌触犯这两项罪行,那么将会面临数罪并罚的严厉后果。具体刑罚额度将依据事例的事实真相、犯罪性质、情节恶劣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与评估。 开设赌场罪追诉期限取决于法定最高刑。若最高刑五年以下,追诉期为五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追诉期为十年。此规定旨在依据犯罪严重程度设定相应追诉期限。依法,开设赌场可处五年以下徒刑、拘役、管制及罚金;情节严重者,可处五年至十年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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