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欠薪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恶意欠薪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客观表现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本罪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财产权,又侵犯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了正常的劳动用工关系。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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