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拾得遗失物善意取得成立条件是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失物善意取得质权的规定如下:遗失物失利人有行使留置权的权利。如果权利人不支付必要费用或者不按照悬赏广告的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有权留置遗失物。因为,权利人的义务和遗失物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我国法律又允许拾得人在特定情况下善意取得遗失物的留置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人不能因拾得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失主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返还请求权基础为返还原物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或者占有之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