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察法留置是否为强制措施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察法留置不是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强制措施只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留置是指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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